有线电视数字化试点推广用户须知
1.用户必须是歌华有线公司正式注册的自然人用户、无欠费行为,并自愿申请开通有线数字电视。
2.歌华有线为(试点小区正常缴费)用户免费配置一台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(含智能卡、遥控器及其它随机标准配置附件)。
3.用户委托代理人(代理人应持用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能够证明是歌华有线注册用户的资料)签署有线数字电视试点推广服务协议,视为用户本人向歌华有线申请有线数字电视服务,由此产生的费用与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。
4.用户保证向歌华有线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、真实、完整的。若用户资料发生变更,应及时申报歌华有线更改。
5.用户成为歌华有线数字电视用户,并按时向歌华有线缴纳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(现标准为18元/月.户,如遇政府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,按新标准执行),用户可享受歌华有线提供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服务。
6.用户若为欠费用户:办理现场设有财务办理专区,欠费用户把从欠费之日起至当月的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补齐,同时用户也可选择将费用补缴到当年年底。办理现场只能开具收据,过后用户可凭所开收据到所辖区用户服务站换取发票。
7.停机恢复用户:正常办理停机手续要恢复用户需带上办理停机时的《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》(黄联)和有效证件在现场办理恢复手续,服务人员填写一份《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》—恢复,用户拿着第二联(黄联)和有效证件在现场领取机顶盒。
8.已退网用户:建议退网用户重新入网。带上本人身份证、个人活期结算账户(中行、农行、工行、北京银行、邮政储蓄、建行均可)、300元安装费到所辖区的用户管理站办理手续,手续办理完后用户持《用户银行缴费登记表》的第三联回执、身份证、房产证明即可到现场领取机顶盒。保留退网状态的用户在机顶盒发放时暂不予办理。
